辽宁全省同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多部门联手 街头普及安全

16.06.2016  22:44

辽宁全省同办“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多部门联手 街头普及安全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6月16日,由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沈阳和平区政府联合举办的201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北市场广场“火热”举行。

小区周边有安全隐患怎么办?”“企业需向职工提供什么样的职业健康防护?”“怎么举报安全隐患?”“万一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我们该怎么办?”“万一发现家中燃气泄漏,怎么处理最安全?”……针对市民们的上述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一一详细答疑,并现场免费放发宣传品。在活动现场,省、市安监、交通、质检、消防、交警、电业、燃气、自来水、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设立的咨询台前挤满了热心安全的市民。

在活动启动仪式上,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国安出席活动并讲话。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晓林向全市企业和市民进行了“安全动员”。和平区政府区长田家发言。东北印刷厂代表向全省企业发出倡议,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同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介绍,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的确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是提升安全发展理念的迫切需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5月26日专门召开全省会议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好新闻评选等11项具体活动。这些活动,在对象上兼顾监管人员与企业职工,在形式上力争群众喜闻乐见,在内容上做到法律法规与安全技能相结合,尽可能地扩大活动影响范围,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使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安全发展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

据了解,6月16日当天,全省各市、县(区)安委会同时在驻地城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面对面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为群众提供安全生产咨询服务。

活动同时发出倡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守土有责;广大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保障措施;广大市民和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新闻媒体要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促进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只有每一个人都牢固地树立起安全意识,保持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安全。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沈阳市政府、市安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和平区政府领导出席活动。省及市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及部分街道、社区群众参加了此次活动。

                                        (安闻  杜德明  贾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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