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一把手”安全管理能力

29.05.2018  16:23

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
提升“一把手”安全管理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法律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的通知》要求,省安监局于5月14日、16日、18日分别在沈阳、大连、锦州举办了3期培训班,对全省585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安全培训。

  培训班的课程依据原国家总局发布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设置,主要是讲解法律法规对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化工过程安全管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基本知识。课后进行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将限期补考。对未参加培训测试、请他人代培代考及补考不合格的,将视为重大事故隐患,在全省通报批评,并采取约谈、通报上级主管单位、行政处罚等措施。

  培训班开始前,省安监局对培训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对照专家讲课内容,进一步理清自身安全职责,增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感,提升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能不能搞好,企业第一责任人是关键,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增强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举措。通过此次培训考核,进一步牢固树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促进企业“一把手”积极接受先进的安全理念,切实解决法律意识和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知识欠缺、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