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安监局采取四项措施预防煤矿事故
26.11.2014 16:2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是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各煤矿要深刻吸取近来其他地区发生的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指令,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稳定。生产矿井要按计划组织生产,严防“三超”生产;技改施工矿井要按照设计组织施工,严禁在非技改区域违规作业;整修煤矿要按照整修计划进行整改,严禁超范围超时限作业;停产煤矿只允许通风和排水,严禁从事井下其它作业活动。
二是深化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煤矿开展“打非治违”决战四季度活动的通知》要求,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集中整治煤矿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加强机电运输隐患的治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行为。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机电运输管理、顶板管理、防治水等系统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验收人;煤矿带班下井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深入生产一线,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是加强对煤矿员工的安全教育。要求煤矿结合近期省内发生的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对煤矿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落实全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培训等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6.11.2014 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