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协商民主 汇聚振兴力量

10.02.2015  19:28

      “金融‘短板’已制约辽宁全面振兴,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金融体系势在必行。”“辽宁应通过发展产业金融构筑竞争优势。”2014年12月9日,面对省政府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负责同志,12位省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促进辽宁金融业发展”建言献策、直言不讳。召开这样的定期协商座谈会,是2014年省政协积极完善协商民主形式的探索之一。

      过去一年,省政协深入开展协商民主实践探索,精心组织实施年度重点协商计划,围绕提升我省开放型经济质量和水平等8个重大课题,与省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开展了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不同形式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并创造性地召开了7次定期协商座谈会,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行了有益尝试,也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汇聚起强大的正能量。

      围绕振兴发展开展协商议政

      2014年,省政协认真筹备召开了两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我省振兴发展大局,两次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分别选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辽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进一步优化我省发展软环境”为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形成《关于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若干问题的建议》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发展软环境的建议》。具体提出了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金融保障,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转化等14条意见建议,以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加快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等31条意见建议,均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很多建议在其工作决策中被采纳。

      去年11月,省政协在辽宁人民会堂召开专题议政性主席会议,这也是十一届省政协首次以主席会议名义召开的专题协商会,也是历届政协少有的会议形式。省政协主席会议成员与省长李希,副省长刘强、潘利国以及省政府各个部门共同协商讨论关于“科学制定辽宁城镇化规划”。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形成《关于科学制定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若干建议》,提出了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编制新型城镇化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分类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产业园区和新城新市镇是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等13条意见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对建议落实进行了责任分工并积极推进。

      设立定期协商拓宽民主渠道

      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及时了解和反映省政协委员的意见和诉求,创造更好更多的委员履职平台,省政协学习借鉴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的经验做法,制定了《辽宁省政协定期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建立了定期协商座谈会制度。

      与重点协商会不同,定期协商座谈会一般由省政协主席主持会议,它的侧重点在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同志展开双向交流,充分发挥了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一年来,围绕“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多样化养老模式”、“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加强我省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加强我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省政协共召开7次定期协商座谈会,参会委员达到200余人次,一些企业家和专家学者也受邀参会提出建议。

      定期协商座谈会不是“坐而论道”,更非“闭门造车”,它的选题更加贴近省情、均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展开,参会委员事前都做了大量的调研,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助推了一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解决。如省地税局采纳委员意见,及时调整有关政策,赢得了广大政协委员和企业的好评。定期协商座谈会已经成为省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履职参政的新平台。

      无论是7次定期协商座谈会,还是在若干选题中确定的8次重点协商会,都不是“开开会,走过场”。从气氛热烈的会议现场,到会议后意见建议的报送和相关部门的反馈,协商会议均有严格的流程保障会议后续的工作,确保成果的落实和转化。如今,定期协商座谈会和重点协商会“双管齐下”的协商民主尝试,已然获得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

(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