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朝阳县农机局全面完成行政职权及相应责任的梳理和清理

01.09.2015  09:36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权限和责任,朝阳县农机局根据县编办《关于推行朝阳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及相应责任梳理和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在前期行政职权梳理的基础上,开展了农机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共梳理出行政职权18项。

一是依法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按照“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对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农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集中开展梳理工作。

二是逐项梳理,分项登记。在行政权力清单梳理过程中,根据不同股室、不同单位的工作职责,分别按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其他行政权力等十类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开展权力清单梳理,然后进行集中汇总,确保不遗漏,不增加。在行政责任清单梳理过程中,根据行政权力存在风险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理清与有关部门的职权边界,建立完善各项职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落实用权主体责任。

三是实行股室会签,统一审核。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梳理汇总后,分别由各职能股室、各单位依据各自工作职责进行复查,进一步明确各股室的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在确认无误后,由各股室、各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报局领导审定,最后报县编办审核,待定稿后,进行统一印发并上网公布。

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行使职权,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是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重要要求,朝阳县农机部门将严格按照两个清单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力,优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