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气象局与住建部门完成防雷职责划分开始工作交接

05.01.2017  02:02
    近日,葫芦岛市气象局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职责划分及工作交接的通知》,分别明确了气象部门、住建部门对建筑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方面的监管责任。目前,已开始工作交接。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和中国气象局等11部委的贯彻落实决定,葫芦岛市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统一纳入住建部门监管。油、气、弹药、化工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矿区、旅游景点建筑物,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防雷装置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仍由气象部门负责。《通知》同时明确了交接期限,设计、施工单位的相应资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及主体责任。(作者:廖晶晶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王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