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刊发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甄杰同志署名文章:打造作风过硬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

10.06.2015  23:05

6月1日出版的《辽宁日报》刊发省民委(宗教局)党组书记、主任(局长)甄杰同志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全面推进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所撰写,题为《打造作风过硬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体会文章,全文如下:

        以往的历史教训警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也不是所谓“清水衙门”。特殊的职责任务、曾经的历史教训都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精神上振奋、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

        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省民委(宗教局)党组进行了认真思考、积极实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自觉。我们在客观分析民族宗教工作实际、部门系统实际和干部实际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民族宗教部门也要充分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紧迫性,反腐败没有盲区。

        一、落实主体责任,思想上要先行。民族宗教工作既是经济和社会工作,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民族宗教工作对象既是普通公民也是特殊群体;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既是专业职能机构更是综合协调部门。特别是以往的历史教训警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也不是所谓“清水衙门”。特殊的职责任务、曾经的历史教训都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精神上振奋、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

        二、落实主体责任,党组要主动担责。委(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部署,研究年度工作任务。研究制定《省民委(宗教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见》,明确五项工作重点,即“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三、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尽责。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做到抓业务建设投入多大气力,抓党风廉政建设就下多大气力,改革和发展进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四、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有效分责。党组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在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布置、督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向党组报告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着力在“敢于负责、各负其责、尽职尽责”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