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宗教局坚持“五个理念”进一步推进“规范年”创建活动

18.09.2016  18:44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理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把宗教场所安全关,与各县(市)区民宗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各县(市)区民宗局在各宗教活动场所内悬挂安全生产横幅,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消防演练,在橱窗或黑板刊登安全知识等。要求各县(市)区民宗局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做好自查整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

  二是坚持“规范有序”理念,提升场所管理科学化水平。实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规范化、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严控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防止乱建泛建的现象,严格把关寺观教堂的建设。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管理,定期公示场所财务情况。落实请销假制度,贯彻安全出行理念,确保无事故。严格活动申报制,跟踪服务,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是坚持“强本固基”理念,加强场所教风建设。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持守职份,遵守教义教规;树立形象,保持仪态端庄;潜心修持,努力提高宗教造诣,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鼓励广大信教群众在各自岗位上勤奋工作,致力创造,以优异业绩践行信仰。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聘请教风监督员,深化教风建设成效。

  四是坚持“仁爱向善”理念,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深入挖掘宗教文化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鼓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宗教界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在捐资助学、赡养老人、救灾救济、社会公益等发挥有益作用,传递宗教正能量。

  五是坚持“齐心同行”理念,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水平。支持各宗教弘扬彼此尊重、相互包容、共同进步的优良传统,增进相互理解,实现多元共存、和合共生的良好局面。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的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发挥好党和信教群众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凝众人之心、聚众人之力、集众人之慧,齐心同行,为建设“五个鞍山”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