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浑南区举办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

07.11.2016  06:0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沈阳市浑南区宗教局组织全区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各功能区宗教工作主管领导和科长、社区(村)书记120余人,集中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此次讲座由省委党校张小莉教授主讲,详细解读了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政策,系统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教育和引导大家从事宗教活动应当在宪法、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并有较高的群众威望和宗教学识。张教授强调《条例》的基本精神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宗教界要多学《条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期间,浑南区宗教局向全区41个宗教活动场所发放了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材料,在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的同时,积极向信教群众宣传会议精神和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