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台实施意见 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25.12.2017  06:37

大连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日前,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功能作用突出、运营安全稳健、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有效承担起个人、家庭和企业发起的养老保障计划。

  推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在完善养老保险保障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丰富养老保险市场主体,引导国内外商业保险机构在我市设立专业性养老保险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设立人身保险法人机构及专业性养老保险公司。支持专业性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在我市增设分支机构。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满足长期或终身领取要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推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发展面向创新创业企业就业群体市场需求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在全市开展针对6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鼓励保险机构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养老群体,探索发展综合养老保障计划,满足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

  支持具有经营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养老保障管理等业务,满足社会性养老保障需求。指导商业保险机构探索与各类养老机构合作的新模式,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人短期托养和文体休闲活动机构的责任保险。针对老年人养老保障需求,大力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适老性较强的商业保险,完善保单贷款、多样化养老金支付形式等配套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健全养老、康复、护理、医疗等服务保障体系。

  引导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产业

  在拓宽养老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养老保险资金投资优势。吸引商业养老保险资金参与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活性服务新业态等发展,助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积极兴办养老社区、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相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提供综合性、一体化的高端养老服务。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强化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指导行业制定完善商业养老保险服务相关标准。有效发挥市金融风险防范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对商业养老保险的运行分析和风险监测,加强对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应急处置。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诈骗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实施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支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有关政策,积极推动落实。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业,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政策。落实国家支持现代保险服务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商业保险机构1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研究制定商业养老保险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资支持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立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准许办理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房地产抵押登记,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效率。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