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查自评工作

29.02.2016  11:34



      按照省政府对“十二五”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的有关工作部署,本溪市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重点梳理“十二五”期间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十二五”国家治理水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主要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纳污实行“三条红线”控制、“四项制度”管理,并层层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我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建立了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把水资源管理纳入对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目标管理范围。

这次省对市考评共考核市“十二五”期间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相关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四个方面37项具体指标。市水务局对照考核指标拟定出需要上报复核的材料清单,进行了责任单位分工,正在逐项梳理支撑材料,开展自查自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