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授予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27.12.2016  18:41
   

中宣部授予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鲁炜夏崇源出席发布活动并颁奖

 

  

  

  中宣部12月26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的先进事迹,授予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中宣部副部长鲁炜,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出席发布仪式,并为陈清洲颁发“时代楷模”奖章和荣誉证书、“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和荣誉证书。

 

  “时代楷模”发布以“我们的价值观、我们的中国梦”为主题,现场发布了陈清洲的先进事迹、宣读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授予陈清洲同志“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的决定》,并以专题介绍、现场访谈、视频连线等方式,深度讲述陈清洲的感人故事。

 

  陈清洲现任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他出生在革命家庭,自幼受家风的影响,打下深深的“红色印记”。参加公安工作后,他始终传承共产党人的红色基因和精神族谱,坚持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20年如一日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忠诚履职、忘我工作,积极推动改变当地落后的交通状况,长年走进学校、企业、社区宣传交通安全、治安防范和反诈骗知识,开通微博积极帮助寻找走失人员,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赢得辖区百姓的广泛赞誉。今年9月因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陈清洲曾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2次,被广大干部群众誉为“不忘初心的好民警”。

 

  近一段时间以来,陈清洲的先进事迹被宣传报道后,在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广大干部群众认为,在陈清洲身上,体现了对党忠诚、信心坚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扎根基层、苦干实干的务实作风,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他不愧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新时期基层共产党员的学习楷模。

 

  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陈清洲等“时代楷模”为榜样,抓住机遇、战胜挑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砥砺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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