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辽宁通报全省71家不合格游泳馆

21.08.2015  10:58

人民网沈阳8月20日电(边晗)20日上午,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省游泳馆卫生监督检测情况。在全省正在营业的270家游泳馆中,199家水质符合国家《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1996)的要求,合格率为73.7%。

据悉,本次对游泳馆水质的检测是在辽宁省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6月至7月期间对省内所有游泳馆检查。全省278家游泳馆中,有270家正在营业。依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泳池水余氯、PH值、浸脚池余氯7个指标,共199家游泳馆水质达标,合格率为73.7%,高于去年。

据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主任冯智田介绍,相较往年的游泳馆水质检测,今年新增了泳池水余氯和浸脚池余氯两项指标,检测过程也更加严格。每家游泳馆都要采集多个水样,只要其中一个水样不符合标准即认定为不合格。“在增加了检测指标的基础上,合格率仍然比去年略高,也说明我省的游泳馆整体卫生情况有了一定的提升。

本网注意到,在公布的71家不合格游泳馆名单中,温泉占据了十分之一左右,其不达标的指数多集中于细菌总数与泳池水余氯上。对此,冯智田解释,这一方面说明了温泉企业在管理上仍然有待提高,但客观上也是由于温泉水较一半水温度更高,杀菌用氯更易消耗导致杀菌效果减低,因此造成细菌超标或余氯超标。

据了解,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单位,辽宁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目前大部分游泳馆已经完成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