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5家不合格餐饮消毒单位受罚

31.01.2015  09:52

  1月29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去年,我省各市共监督检查餐饮具消毒单位137家,其中15家不合格,罚款9000余元,并将其向当地工商局、食药监局或市场管理局进行通告。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将于今年6月29日开始实施。

  2014年,我省对餐饮具消毒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创新了监管模式,如安装远程实时网络监控系统、筹建消毒餐具质量控制平台、运用二维码新媒介实现交互功能等。2015年6月29日,新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规范》实施后,将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厂房与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生产人员健康管理等作出明确要求,杜绝“黑作坊”式的消毒问题。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不得建于居民楼内;厂区周围30米内应无垃圾堆、旱厕、臭水沟等可能污染生产环境的开放式污染源;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的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的工作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消毒餐饮具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