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2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02.03.2015  14:54

为贯彻国务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发改委、人社部编委办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2014年9月3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编委办、发改委、人社厅、物价局共同制定、印发了《辽宁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辽卫发[2014]33号),明确了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对做好国家确定的20个试点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2015年在全省推开做出了全面安排和部署。10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副省长、省医改领导小组组长贺旻做讲话。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顺利,国家确定的我省第一批及第二批20个改革试点县以及沈阳市法库县、辽中县和朝阳市建平县共计32家公立医院全部启动了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的综合改革,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等综合改革,初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初步实现了群众负担能降低、医院收入不减少、医保基金可承受和社会稳定有保证的目标。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就诊及住院人次呈大幅增长趋势,2014年分别达1440万人次和120万人次,同比增加7.1个和6.6个百分点。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明确具体补偿办法,落实省级补助资金。明确提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补助和医院节约运行成本等办法解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要达到80%左右,医院通过内部挖潜分担5%左右,  15%左右由各级财政补助解决。在中央财政每年补助每试点县300万元的基础上,省财政厅补助资金6649万元(其中,省级改革试点补助资金1520万元、能力建设资金5129万元),用于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与发展。

二是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权限下发到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调整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其中诊查费实行全省统一价格。各县(市)充分考虑区域特点、医院等级、群众接受能力等因素,依据上年药品购进额(不含中药饮片,中药饮片可不取消加成)加成15%的部分作为基数,按规定的补偿比例,测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报市审批。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计生、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在保持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大体相当、毗邻市之间价格衔接的基础上,及时批复县(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不增加患者的不合理负担。

三是制定和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制定《2015年--2020年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地从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出发,正在抓紧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把控县级公立医院的规模和标准,鼓励、引导县域内医疗资源优化整合。在做好规划基础上,全面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6个方面投入政策,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县级医院公益性的体现。

四是加快推进管理体制、药品采购机制、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制度、行业监管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给予医院充分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新民市的法人治理机构和海城市的医院集团化管理取得一定经验。深化药品采购机制改革。允许各地根据实际进行不同方式探索,有效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虚高价格,坚决遏制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实现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绩效工资制度,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坚决禁止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的做法。深化监管机制的改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履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医院和院长的双考评制度,提升治理能力。

五是大力加强上下联动,促进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继续深化对口支援工作。44家县中心医院均由城市三甲医院对口帮扶。继续加大县医院人才培养工作力度。启动了城市三级医院医师到县医院服务制度,做好县医院科主任导师制培训项目。促进县医院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进一步优化医院内部运行管理,完善以安全、质量和效率为中心的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发挥改革支撑作用。

六是努力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新秩序,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过程中,我们把构建规范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作为关键措施和基础性工作,综合运用医疗、医保和价格等手段,通过规划引领、政策倾斜、制度保障、管理支持、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推动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便捷、畅通的转诊转院通道,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规范新农合县域外转诊程序,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力争2015年底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的目标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关于抓落实的问题。尽管我省的《方案》已经出台,政策顶层设计已经完成,23个县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但是仍存在进展不平衡、改革不协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如,部分地区县级中医院尚未启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补偿作用能否到位尚需时间检验;政府办医责任尚未有效落实等。二是关于配套政策跟进的问题。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医保支付政策、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的配套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一些政策瓶颈有待于进一步明晰。

2015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巩固和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扎实做好《辽宁省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县全面铺开,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在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上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