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每年可申领96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持资金吗?城镇户口无规定农村户口可享受

07.07.2015  18:54

近日,微信“朋友圈”中流传一条关于“申请领取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资金”的消息,称:“如果你单位有60岁以上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7月30日要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如果错过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

“以前怎么没有呀?”“960元?不少钱呀!”“这能是真的吗?我们单位怎么没通知呢?”……那么,60岁以上退休人员每年真的可以领到960元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持资金吗?针对这个消息,记者打探得知,城镇户口的计划生育家庭没有相关规定。昨日,记者向我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求证。市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目前,大连市涉及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均执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意见》,该《条例》和文件对城镇户口的计划生育家庭没有“朋友圈”中流传的政策规定。

但是,农村户口的居民可以享受。我省《条例》中针对农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居民,建立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的村民,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奖励金额是每人每年960元。符合条件的按照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和县级卫生计生(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