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联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省寄递渠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14.12.2021  11:11

  为促进寄递渠道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寄递行业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生产经营和治安秩序,加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近日,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寄递渠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暂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16条50款。明确了寄递渠道的准确定义、监管原则、法律依据、联合会商信息共享机制的确立、寄递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邮政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案件移交转办机制、考核奖惩制度等内容。《规范》还对法律法规规章在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管理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归纳和概括,更加具体化,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为两部门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

  下一步,辽宁局将联合省公安厅落实《规范》,并以此为抓手,积极加强寄递渠道安全监管,促进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