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国际标准 实现两个现代化

13.01.2017  10:05
      2016年,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走过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见证了《核安全法》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编制了“十三五”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关规划,迎来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综合跟踪评估,经历了两次朝鲜核试验应急响应的考验。

自信源于成绩。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十年,从一开始就借鉴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和核发达国家核安全监管经验,可以说与国际完全接轨。2016年9月,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开展核安全监管综合跟踪评估,得出中国核安全监管部门是一个有效、可靠的监管机构的结论,更加坚定了我们的信心。

在对标世界先进核大国的同时,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紧密结合中国实际,确保核安全监管模式既与国际良好实践接轨,又适合我国政府的管理制度。政治上依靠自身特有体系,技术上向美法等核发达国家看齐,我国核安全监管两手齐抓、两手都硬。

成绩属于过去。我们为过去一年的成绩而自豪,但绝不自满,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自身不足,找到今后工作思路。国际原子能机构虽然给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以高度评价,但同时也对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等方面给出了中肯的建议,为后续实施改进、强化监管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向着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两个现代化的长远目标努力。加强法治建设,夯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度基础;完善顶层设计,构建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队伍能力素质。

全体核安全工作者只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国家安全角度看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严慎细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就一定能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