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农民工进城与返乡的选择权

14.07.2017  22:02

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写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6》近日出版,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应了一系列城镇化热点话题。报告认为,近年来,随着农村各种条件逐步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越来越小,一部分农民工不太愿意再进城落户了,最主要原因是农民不舍得附加在农村土地上的各种权利,今后需要探索一种机制,让这种权利有变现或自愿有偿退出的渠道和制度安排。

中国社科院去年发布题为“中西部农民向城镇转移意愿”的调查显示,“很想”占11.83%,“比较想”占21.73%,“一般”占17.45%,“不太想”占24.82%,“完全不想”占24.13%。综合来看,约一半农民工不想进城,66.1%的农民工认为,到了一定年龄就回乡。报告还显示,不少已经在城市的农民工也不愿意一直留在城市成为市民。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中国农民工家庭是一种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农的结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第一代农民工农闲时进城打工,农忙时返乡收种,当第一代农民工随着岁月的老去,已经到了退休的年龄,可没有社会养老保障为他们养老保驾护航,他们不得不选择退养自己熟悉的农村,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与土地结合起来,过着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这其中,有他们对社会保障不能将自己融入其中的尴尬、无奈与抱怨,更多是他们对故乡和土地的那一份发自内心的真诚与挚爱,叶落归根的情怀发自他们心底,我们没有理由不尊重。

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他们融入城市时存在“不安分”的现象,一头是农村的家已经回不去,他们中间许多人虽说生在农村,可一天农活也没干过,他们生长在城市,对城市的生活已经习惯,留在城市成为他们的必然选择;另一头是城市的家却迟迟建不起来,让他们始终缺乏应有的归属感。可城市生活丰富多彩的吸引力,时刻都在激发他们“留下来”的冲动。他们对城市、对政府有更多的诉求,一方面是对他们父辈当年所忍受痛苦的纠正,是对劳动权、健康权、幸福权谨慎地伸张;另一方面是他们迫切希望融入城市,让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生活得更幸福,让自己的辛勤付出更体面和受人尊重。这种表现更体现了有知识的新生代农民工对人生、社会、理想的重新定位和追求,而这一切也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注入了活力与生机。

农民工群体代际之间对自己今后生活状态的选择,决定农民能否在城市体面生活的主要因素不是体制而是市场,进城农民无法判断他们将来是否有能力从市场上获得足够多的收入机会。虽然近半数的农民进城之后就不再回到农村,且将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农民进城而不再回到农村,但问题是,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谁也不能保证他们进城后就可以在城市体面安居,因为农民工无论在拥有资源与人脉上都处于一种劣势,白手起家的创业让他们面临着失败和挫折的可能,留下进城失败再返乡的退路就十分重要。也就是说,当他们进城失败,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变得非常重要。当进城失败农户退回农村,他们可以向村集体要回自己那份土地的耕种权利,村集体就会调整出相应土地给他们,这正是中国特色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所起到的调节作用,这也是他们能够在进城与返乡之间进退自如的原因所在。

根据中国社科院的调研数据,有66.1%的受访农民工表示到一定年龄就回乡,也就是说,还有高达33.9%的受访农民工并未决定年老回乡。农民工既可以进城又可以返乡,这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之福,也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可以保持长期稳定的秘诀。尊重农民自由选择进城或返乡,应当成为政府在制度顶层设计时一个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中国有步骤、快节奏、求调节中结合国情、社情、民情的城市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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