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小区有条大犬 让人提心吊胆

15.12.2014  16:42

  热线:“我们小区有户人家养了一条大狼狗,狗主人平时出来遛它也不用绳子拴着,害得我们小区居民提心吊胆。” 12月12日,家住河北住宅附近的阳光嘉园小区居民李先生给热线来电反映。李先生告诉记者,这条狼狗是黑色的,四腿着地抬头就能够到成年人的腰部。“虽说还没有出啥大事,但遛狗没拴没系的,万一把谁咬了可咋好?小区有这大狗,我们出门心都提着。”李先生说。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并未看到这条大狗。李先生告诉记者,这狗就在一楼的屋里圈着,只有遛狗的时候,主人才带它出来,所以不太容易发现它。

  记者在该小区车棚的墙上看到了公安机关张贴的《文明养犬从我做起》的宣传单,里面宣传了即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的条文及我市的有关规定。其中就明确说明:我市市区(包括县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内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居民养烈性犬、大型犬。每户准养犬的标准是身高不超过40厘米,体重不超过10公斤的小型观赏犬。已经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5年1月1日前将犬只带离重点管理区。

  李先生告诉记者,也曾找过公安机关,但是民警告诉他,由于目前《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尚未实施,因此,公安机关现在还暂时不能依此对这头狼狗采取措施。只是希望这家住户能够为他人着想,尽快把狗带离小区,去了大家的这块“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