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地税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5.03.2015 17:12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自2010年以来,国家第四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类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辽宁省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全省地税系统积极组织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全方位抓好纳税服务,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在报纸、电视、电台、税务官方网站、微信、微博以及办税服务厅宣传屏等媒介上进行宣传。在税务网站上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专栏,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要求基层税务机关编制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主管税务人员必须要与每户小微企业直接对接,免费发送达政策宣传资料,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应享尽知”。
二是简化办税流程和办税手续。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由小微企业自行判断和自行申报。
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在税务机关内部加强管理,确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全省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四是升级纳税申报软件。确保满足优惠政策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登陆后,软件能自动识别小型微利企业身份,主动提示其享受的优惠政策。
五是发布《关于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实时进行跟踪统计,掌握政策落实动态情况,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六是召开局内各相关部门专题联席会议,对明确责任分工,部署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5.03.2015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