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口岸对53个国家人员实行144小时过境免签

11.01.2018  05:41

  本报讯(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李欣)记者1月10日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沈阳市、大连市航空口岸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正式实施,外国人过境免签的时间从其入境次日零时起,144小时内免签停留,也就是可以连续停留6天。辽宁省是继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后,第二批获得此项政策的省份。

  沈阳市、大连市航空口岸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指,53个国家的入境人员凭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或地区的联程客票,可选择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或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免办签证,并可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相比较于目前实施的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此次实施的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在诸多领域实现了新突破,有许多新亮点。

  过境免签的时间大幅延长。原先72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从沈阳或大连航空口岸入境后,只能从其原先入境的航空口岸出境。现在144小时过境免签外国人,可以在沈阳和大连航空口岸,任意选择入境或出境,使辽宁省的两个主要航空口岸实现联运互通,也便于旅客选择更加便捷的交通运输工具过境中转,对辽宁航空枢纽建设带来实质性利好。过境免签人员停留区域范围大幅扩大。原先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外国人,仅限在沈阳市或大连市的行政区域内停留,且两地不能互通。在当前经济高度一体化、高铁及高速公路网线发达、科技创新人才流动频繁的大背景下,地域限制显然不利于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发展,已难以满足此类外国旅客的实际需求。此次的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将人员的活动范围覆盖到全省,既满足了过境旅客的需求,也有利于人员流动,必将给科技、商贸、旅游、会展等产业带来大量客流,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辽宁对53个国家外国人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1月1日,省公安边防总队表示,即日起,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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