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要求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制度

21.07.2016  11:11

  7月2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各级政府、各地区、各部门、各个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和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形势。

  会议强调,我省已经进入主汛期,各地要重点抓好煤矿安全,尤其要严格落实好汛期防护安全措施,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应急处理预案;抓好尾矿库和非煤矿山安全,发生强降雨天气情况,要实行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制度,确保与下游村委会、居民组保持信息畅通,做好应急准备,并加强矿山排土场的管控,防止滑坡、泥石流。

  同时,要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特别是对临海、临江、临河、临水以及易积水的危化品生产区、储存区,要采取围堰和加高护堤坝等有效举措,确保不出问题;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时刻注意汛期雨季的道路状况,注意泥石流、山体滑坡给城乡道路交通造成的威胁,要加强对驾乘人员安全教育、监管,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车站、城市公交和旅游景点的安全监测。

  此外,要抓好汛期建设施工安全,特别是要加大对深基坑、高边坡、挡土墙及地铁建设工程等易受汛期影响的建设项目监督和检查力度,坚决落实好灾害天气停产撤人等有效举措;同时民航、铁路、船舶、民爆、冶金、电力、农机、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也要加强安全监管,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副省长冮瑞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