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入室盗窃合44万元 作案6起被判刑

25.04.2015  09:51

  河南籍少年小胡不但是个惯偷,而且是个“大盗”,曾一次入室盗窃合44万元人民币的外币。他知道法律有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作案不止。当小胡跨入16周岁门槛后,已达到法定处罚年龄,他仍继续猖狂盗窃。

   不满16周岁

  少年猖狂盗窃

  小胡自小随着父母来到大连,父亲务工,母亲残疾,小胡从小学6年级就离家出走。追求金钱的小胡走上盗窃之路,他作案手段除钻窗入户外,就是简单粗暴地采取破坏性手段弄开大门。小胡被警方抓获许多次,其中一次,他一次就入户偷走合人民币44万元的外币。由于刑法有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盗窃不追究刑事责任,小胡利用这一点一直猖狂盗窃不止,成为令警方头疼无比的劣迹少年。

   年满16周岁

  还不收手被判刑

  2014年5月1日,小胡年满16周岁,到了应负盗窃罪刑事责任的年龄,但他照样狂盗不止。去年6月21日,他来到甘井子区一住宅区,跳窗进入一楼一家,偷得单反相机一台、苹果手机一部。6月24日,小胡来到高新区一小区内,跳窗进入一楼一户人家,盗走现金5000元。6月27日,小胡来到沙区一住宅区内,钻窗进入一家,盗走单反相机、平板电脑及香烟6条。7月1日,小胡在沙区一小区内,直接用石头砸碎客厅门进入一家,盗走现金200元、一件貂皮大衣、一块女表、一部平板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