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就业创业毕业生可领3年“房补”

17.02.2016  11:02

   沈阳市调整就业创业政策 提高多项扶持标准

  在沈就业创业毕业生可领3年“房补”

  在沈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可领3年“房补”;创业贷款不限制户籍最高300万元,推荐创业项目也可获补贴;每年评选20个优秀项目,最高可获15万元资金扶持;创业孵化基地等级评定后最高奖励50万元……日前,沈阳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创业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提高了沈阳市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标准。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以往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执行。

   【房租补贴】

  每月200-800元不超过3年

  为吸引人才在沈就业创业,特给予房租补贴。

  补贴范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原籍非本市),其中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学士在25周岁以下,在沈阳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正在或曾经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等符合政策者。

  租房补贴标准: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

  领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租房补贴与沈阳市公租房政策不同时享受。

  就业人员可凭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等;创业人员凭营业执照、缴税证明等,申请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每年申报一次。在沈实现就业的,按用人单位所在区;在沈实现创业的,按创业项目所在地申请,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上一年度房租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末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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