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残联就业办完成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上报工作

18.03.2015  11:06

  3月16日,按照《关于下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阜新市残联就业办完成自查报告上报工作。

  市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省残联“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精神的同时,将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阜新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标管理考评等残联重点工作中。

  市残联通过统一部署,统筹安排,逐步完成全市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相续完成大量基础工作:出台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县(区)残联均建有就业服务机构;机构职责与任务清晰明确,有年度任务目标、工作计划及总结,能按时完成各项任务指标;机构内部科室设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明晰;设立:就业、培训、盲人按摩和办公室等独立部门或划分出相应的服务职能,指定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工作;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配备、岗位设置,满足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需要,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持证上岗。

  市残联突出加强两个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重点,以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为契机,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上水平,实现了机构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硬件标准化、服务高效化,满足残疾人对就业的个性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