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委(宗教局)与东北大学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3.12.2015  14:27

  12月22日,辽宁省民委(宗教局)与东北大学举行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辽宁省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施光磊,东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雷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这标志着府校合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双方将按照“府校联动、优势互补、深度协同、服务发展”的原则,在人才共育、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信息共建、成果共赢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探索构建教育部直属高校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全面合作的机制、模式、路径。  

    双方合作涵盖新型智库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技术成果转化、学生创新创业四个主体工程,将共同组建1个中心、1个学院、2个基地,分别是辽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研究中心、辽宁民族宗教干部人才培训学院、东北大学与民族地区对口合作发展示范基地、少数民族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双方合作计划分三步走:第一步,强化智库建设,进一步理清我省民族地区和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理念与思路。第二步,强化人才培养,为民族地区和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第三步,强化技术转化,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府校地”(政府、高校、民族地区)联动合作机制,是辽宁省民委(宗教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科技创新对促进民族地区转方式、调结构和实现科学发展的引领促进作用,搭建民族地区与高等院校互动衔接双向通道的有益探索。目前已与大连民族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等4所省内高校在满语文人才培养、民族宗教理论研究、民族历史文化研究、生物资源开发、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升级等方面建立了合作关系。“府校地”联动合作机制建设工程,已经纳入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推动民族地区和民族宗教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重点共建高校。建校92年来,学校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形成了独特的比较优势,探索出了一条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实现了学科、人才、科研、产业良性互动发展。近期学校又出台了《东北大学服务辽沈发展及东北振兴计划》,主动参与到区域经济振兴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进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