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举办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

14.08.2015  16:54

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各项监管责任落实,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7月20日至26日在《鞍山日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举办了面向全市公众的《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

一是认真准备,广泛动员。竞赛之前,鞍山市局组织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并下发相关文件,对竞赛活动进行了统一动员和部署,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二是精心选题,切合实际。本次知识竞赛试题涵盖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部分条款,既涉及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和食品监管部门的责任,也包括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是参赛者众,情谊者真。本次知识竞赛为期6天,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街道社区等60个部门、单位,集体组织参与,同时有400多名市民积极踊跃参与,其中年龄最大的88岁,最小的9岁。一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全员参与了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有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答题前还组织了集体学习。千山风景名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部分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现场答题。有位88岁高龄的陈吉春老同志曾三次来到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竞赛主办部门寻求学习材料、咨询竞赛问题,并发动全家12口人共同参与答题活动。天津市有12位市民也参加了知识竞赛活动。还有市民给知识竞赛主办部门写来了表扬信,建议主管部门应多举办这类知识竞赛活动,以达到普及宣传教育,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的目的。

四是成绩优异,达到效果。截至知识竞赛结束,鞍山市局竞赛主办部门共收到知识竞赛答题卡2266份,有效答题卡2251份,其中参与知识竞赛的食品监管人员517人,食品从业人员1307,消费者442人。知识竞赛共评出个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优秀组织奖10个。知识竞赛获奖结果于2015年8月10日刊登在《鞍山日报》和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鞍山市局组织开展的本次《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在社会各界的踊跃参与下,达到了学习、宣传、教育、普及法律法规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学法、用法、守法的社会责任感,推动了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积极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行业自律,努力形成了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