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党组修订印发《“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24.05.2019  04:20

近日,辽宁局党组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结合邮政管理工作实际,修订印发了《中共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党组“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清单》。

本次修订后的《清单》对照《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要求,对省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重新进行了明确细化。一是突出法治治理,将拟定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纳入党组重大决策事项;二是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管理,将市局和省局机关各级党组织向省局党组请示报告纳入党组决策;三是强化党组引领职能,调整加入对全省系统重大思想动态的引导;四是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大了省局党组在加强全省邮政管理系统党的建设方面的领导作用;五是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扎牢制度“口袋”,将审计、督查检查和大额资产处置纳入党组决策事项。

      下一步,辽宁局党组将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清单》,不断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确保更好地发挥党组在全省邮政管理事业发展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