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全省药品流通监管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

29.04.2016  16:04



为有效防控药品流通环节安全风险,确保公众用药安全,2016年4月26日,辽宁省局召开全省药品流通监管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全省14个市局分管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局领导、药品流通监管处(科)长参加会议,省局董理局长、张放副局长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当前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形势总体稳中趋好,但由于我省医药企业数量大、集中度低、体质弱、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一些风险问题不容忽视,有的问题长期存在,有的问题带有“潜规则”性质,很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例如,机构改革导致部分地区出现基层专业监管人员不足、监管能力有所下降;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违法违规问题多发;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等供需失衡的结构性矛盾;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导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非法回收药品等一系列衍生风险;网上售药等新型业态快速发展,监管政策还没有跟上等。

张放副局长强调,为有效防控药品流通环节风险,一是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和省市县三级监管事权划分;二是聚焦风险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和频次,开展有针对性飞行检查;三是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行政,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

董理局长强调,为做好当前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要细化和落实药品监管责任,重点解决好“要什么”和“做什么”的问题。“要什么”即正确理解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三者关系和职责要求。“做什么”即明确监管事权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全省各级药品流通监管人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发扬工匠精神,加强对风险问题调查研究,并做到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提升我省药品流通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