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四项举措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
03.08.2015 11:58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税务总局关于部署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视频动员会议结束后,党组书记、局长常海同志当即召开会议,第一时间部署工作,要求相关处室落实分工,认领各自合作项目,与国税局密切配合大力推进合作开展。在7月10日,省局召集9个相关处室部署具体工作,要求各处室与省国税局对口处室联系,沟通出台细化方案或若干措施,请各自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汇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与省国税局联合发文执行。经过确认,双方将有序深入开展如下事项的合作:
一是完善和健全合作机制。由省国税局牵头组建我省国地税合作领导小组、确定联席会议制度,双方将联合签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合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二是联合制发国地税合作意见。围绕总局《合作规范》中列举的方式方法、合作内容,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创新工作举措和服务内容,有序开展工作,推动国地税合作不断升级,双方联合拟制《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税局 地税局合作的实施意见》,请省政府批示印发全省执行。
三是科学制定具体工作目标。相关处室认真总结以往合作内容,归纳经验,总结不足,联合确定近期工作规划,制定下步工作方案,研究长期工作目标。
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跟踪指导基层对口单位的国地税合作开展情况,宣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本部门或基层的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3.08.2015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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