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局多措并举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14.12.2017  14:44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注重容颜的改善,但市场上出现的化妆品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期,辽宁省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检查。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11月10日,锦州市食药局召集相关人员组织部署,研究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检查依据、检查内容、重点单位和时间安排,确保此次化妆品专项稽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以市内化妆品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美容美发用品批发集中区域等为重点检查单位。以检查产品标签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的厂名、地址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的中文标识;化妆品小包装或说明书上是否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产品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或限制使用日期内;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注明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是否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并注明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为重点内容。

三是查处违法行为。经检查,锦州市内大多数化妆品经营零售单位和批发单位所销售的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化妆品,均为正规渠道购进或正规厂家生产的化妆品。但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集中在特殊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化妆品备案文号证明材料索取及进货验收记录不全。少数经营单位销售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批号查询不到、无相关证明材料或来源不明。锦州食药局对化妆品经营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处理,此次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35家次,共发现存在问题的化妆品16盒(瓶)。执法人员对经营上述问题化妆品的8家单位提出责令整改意见,对3家单位给予警告、6家单位给予没收来源不明产品并对其中1家给予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1904.4元。

四是注重情况饭反馈。市食药局还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化妆品经营单位情况反馈给所属行政监管部门,要求其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化妆品经营单位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切实提升化妆品管理水平,维护百姓的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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