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年底前开展重点工作专项督导
为全面落实省局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组织收入,深入贯彻八项规定的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抓征管、增财力,大干四季度”、百名骨干税收大排查、专属纳税服务等项重点工作,督导、检查、透视和评价基层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评价全市地税系统基层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市局决定,从11月16日起,由市局班子成员带领督导组和税源大排查工作组分别深入各基层局对年底前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
专项督导的重点工作包括:年底前组织收入工作;大干四季度、“百日行动”常态化、税源大排查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坚决反对“四风”工作;专属纳税服务工作;
“三严三实”工作进展;思想政治工作;绩效管理工作。
专项督导的工作形式:首先,由各基层单位根据重点工作展开自查。其中,对办公用房面积要仔细测量,形成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标明机构名称,实际面积,使用人员数量。其次,召开各单位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的汇报会,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就自查情况逐项汇报,要求简明扼要,数字详实具体。第三,税源排查小组会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进行税源排查工作督导,实地检查并调阅相关资料;各单位班子成员和政工科(室)负责人继续召开座谈会,由市局领导就相关工作组织座谈,实地检查并调阅相关资料。第四,督导工作结束后,市局党组要听取各督导组工作汇报。
专项督导工作的要求:市局党组按照“三严三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的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保证“十三五”良好开局而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对基层工作状态、工作作风、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的一次排查、检阅和评估,目的是解决问题,眼光向内,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理清思路,认真自查,严禁敷衍了事,空话套话,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