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局开展《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宣贯工作

29.02.2016  13:30

  为推进省局行业创新发展战略实施,铁岭市局以3月1日正式实行的《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为抓手,面向全市快递企业开展《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宣贯工作,推动企业购置智能箱服务设施,促进服务质量再上新台阶。

  市局在向企业原文转发《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基础上,帮助企业梳理出《规定》内容的三方面重点。一是通过智能快件箱进行末端投递是顺应行业创新发展的潮流趋势,也是企业提高自身服务能力的重大举措,市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使用配备智能企业给予鼓励支持;二是智能箱配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安装场所安全要求与快件处理场所一致,使用智能箱投递服务标准应达到《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市局严格依照《规定》加强管理,使用智能箱单位需向市局备案,违反《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将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