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局整顿规范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取得显著成效

09.08.2017  16:44

铁岭市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我省乃至全国鹿茸及鹿茸制品的主要集散地,对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该市场鹿茸鹿角类制品混杂、违规经营中药饮片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此,2015年以来,省局连续印发《关于开展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铁岭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有力推动,铁岭市局及西丰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管理制度。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十不准”规定并在商户营业场所张贴,即不准销售假、劣中药材;不准销售掺杂、染色、增重中药材;不准销售硫磺等化学物质熏蒸中药材;不准经营麻黄草类中药材;不准经营(械准字)医疗器械;不准经营(国药准字)药品;不准经营罂粟壳、药用空心胶囊;不准经营毒性中药材;不准经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不准经营炮制加工的中药材。

二是对商户实行分类管理。 将中药材经营业户划分为药用中药材、非药用中药材经营户,分别签订承诺书。药用中药材经营户承诺:严格遵守“十不准”规定,保证对所经营的中药材标明品名和产地。非药用中药材经营户承诺:店内商品不标注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将非药用中药材销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三是对产品实行分类管理。 将商户经营产品划分为药用中药材、非药用中药材、土特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工艺品等专区。针对不同类别产品,标识不同商品价签。即药用中药材(红色价签)、非药用中药材(绿色价签)、土特产品(黄色价签)、预包装食品(深蓝色价签)、散装食品(浅蓝色价签)、工艺品(粉色价签)等实行色标管理,防止混杂。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 省局将西丰县参茸药材市场纳入重点监管部位,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同时,将该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纳入对市局工作绩效考核,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上半年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对市场内商户实施监督检查36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覆盖率达到100%。经过两年来持续整治,市场内商户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明显提高,市场主办者的管理责任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有效落实,市场经营秩序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