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局率先与国税合作 委托代售印花税取得明显效果
24.12.2015 10:04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今年以来,抚顺市局高度重视与国税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其办税服务厅资源,率先与市国税局合作,委托其代售印花税,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目前,已代售印花税金额达到32.77万元,不仅加强了印花税管理,而且降低了征收成本、方便了纳税人。
一是加强国地税合作。抚顺市局在与市国税局合作中,把委托代售印花税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加以推进。经与市国税局反复沟通协商,达成共识:从2015年6月1日起委托市国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及其委托代征车辆购置税的6家单位,对单位和个人购买、销售机动车辆的行为,按照“购销合同”税目、依照0.3‰的税率代售印花税。同时,经代售单位申请、抚顺市局核准,由抚顺市新抚区地税局与以上7家单位签订了印花税代售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铺设专用网络。在代售协议签订后,抚顺市局专门为国税局等代售单位铺设专线,开通网络。
三是开展宣传培训。责成新抚区局对代售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了业务辅导,使其能够准确、熟练、快捷地销售印花税。同时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和抚顺市局官方网站,对委托代售印花税相关事宜向社会予以公告。
四是有效方便纳税人。通过上述合作,使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愿望成为现实,购置车辆的纳税人在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同时即可直接贴花完税,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4.12.2015 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