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环保局积极落实本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15.02.2017  17:01
      2017年春节过后第一天,市环保局领导班子召集有关处室和单位,就省环保厅《关于征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辽环函〔2017〕20号)中涉及我市的各项指标任务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向市政府和省环保厅反馈修改意见。经过与省环保厅进一步沟通,我市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已经基本确定。

2月8日下午,受刘天泽局长委托,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怡强召集有关处室和单位,在市环保局四楼大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市环保局落实省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对本溪市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仔细研究和落实。要求各与会单位和处室,要结合我市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对我市2017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科学、合理的制定《本溪市2017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书》。会议就《目标任务书》编制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详细分工。


会上,王怡强副局长传达了刘天泽局长的总体部署,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溪市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书的编制工作,要将省政府提出的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到《任务书》中,并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考核节点要求。《任务书》的其他各项指标要符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要同任务责任单位提前做好沟通。尤其是对省市长目标责任状中的指标任务存在异议的,要及时与省环保厅对口单位进行反馈,并将向省厅反馈的结果及时报告市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确保2017年完成省市长目标责任状中的各项指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