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检查锦州市黑山县林业工作

28.07.2015  11:01

7月23日,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公室副专员傅俊卿一行5人到锦州市黑山县,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地检查和社会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黑山县2014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黑山县汇报了2014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2014年,黑山县共完成植树造林2.4万亩,其中“两退一围”工程和青山治理工程新增造林绿化面积1.3万亩;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案件90起;重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全年立案仲裁15起纠纷;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了由30人组成的半专业化扑火队伍,使黑山县连续34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检查组在对黑山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内业检查的同时,还对胡家镇、常兴镇等两个乡镇进行了外业核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黑山县近年来的林业工作,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理清形势,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扎实抓好黑山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二是希望黑山县进一步完善、规范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加大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工作力度,强化执法职能,完善林政执法管理,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