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居民用水价格拟调整到每吨2.35元

13.11.2015  07:37

  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水务集团从三个方面努力实现城市供水“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方位优质服务”。

  一是全力从水源规划、管网规划、二次供水规划、水质达标提升规划等多方面着手,保障人民群众用水安全;

  二是加大管网改造和暗漏检测力度,对老旧城区的市街管网以及二次加压内网设施实施技术改造,努力降低产销差率;

  三是提前做好用水户用水基础水量和水表运行状态的普查工作,对居民进户管道、泵站设施等进行筛查,保证连续供水,确保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平稳、顺利推行。

   提供从水源到水龙头全方位优质服务

  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自来水价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等领域价格改革”的具体体现。调价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在供水企业公开成本的基础上,物价部门公开了对供水企业的成本监审报告。方案的首先优先考虑了保民生、兜底线,同时综合考虑我市水资源贫乏、供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变化、供水质量及安全等因素,通过价格机制促进我市供水行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方案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阶梯水价的指导意见并结合了我市供用水实际制定的,阶梯水量的覆盖率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听证方案还广泛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

   方案综合考虑沈阳水资源贫乏等因素

  听证方案显示,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初步方案是:居民用水价格由1.80元/吨调整到2.35元/吨,提高0.55元/吨,增幅为30.6%;工业和服务业用水价格由2.85元/吨调整到3.85元/吨,提高1.00元/吨,增幅为35.1%;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由2.60元/吨调整到3.85元/吨,提高1.25元/吨,增幅为48.08%;特业用水价格由10.20元/吨调整到17元/吨,提高6.80元/吨,增幅为66.7%。加权平均价格由现行2.27元/吨调整到3.04元/吨,提高0.77元/吨,增幅为33.9%。

  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初步方案是:建立以户为计量单位、以年为计量周期、按三个档次划分阶梯水量,不同档次水量执行相应的阶梯价格制度。具体为:4人以下(含4人)的居民户,年用水量168吨以内(含168吨)执行基础水价,超过168吨至240吨以内执行1.5倍水价,超过240吨执行3倍水价;按此用水量测算,第一级水量的覆盖率达到91.23%,第二级水量的覆盖率达到96.83%。5人以上(含5人)的居民用户,每人年用水42吨以内执行基本水价,超过42吨至60吨以内部分执行1.5倍水价,超过60吨部分执行3倍水价。

   阶梯水价拟分三档

  11月12日,沈阳市发改委(物价局)网站发布了调整自来水价格及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第2号公告,听证会将于11月27日在沈阳军区金星宾馆举行。据了解,居民用水价格拟由1.80元/吨调整到2.35元/吨;拟建立居民阶梯水价制度,4人以下(含4人)的居民户,年用水量168吨以内(含168吨)拟执行基础水价,第一级水量的覆盖率达到91.23%

  公告显示:经公开报名、随机抽取,社区、市人大、市政协、政府相关部门推荐,物价部门聘请,27名听证会参加人已全部产生,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2人,占比超过2/5。届时,他们将在听证会上共议调整自来水价格及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同时,听证会旁听人也悉数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