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工作全面开展

11.11.2018  16:52

  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截至2018年11月9日,省委16个巡视组分别进驻沈阳市和平区等42个县(市、区),召开了巡视工作动员会,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全面开展。

  经省委批准,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对沈阳市新民市、康平县、和平区、沈北新区、浑南区,大连市庄河市、瓦房店市、长海县、金普新区、沙河口区,鞍山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立山区,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抚顺县、顺城区、新抚区,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平山区,丹东市凤城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元宝区,锦州市凌海市、义县、太和区,营口市大石桥市、盖州市、西市区,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清河门区,铁岭市西丰县、昌图县、清河区,朝阳市凌源市、建平县、双塔区,葫芦岛市兴城市、建昌县、南票区等42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省委巡视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五个持续”要求,紧密结合县区实际,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视地区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和巡视整改落实等情况。特别是将脱贫攻坚纳入巡视监督重要内容,聚焦“四个落实”,通过“八看”,深入查找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问题整改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开展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发挥巡视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本轮巡视将在被巡视地区工作两个月,时间从现在起至2019年1月上旬。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箱等,通过被巡视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巡视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被巡视地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