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所属三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方案获财政部驻辽专员办审批通过

21.05.2018  12:52

  按照《关于印发<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法>等规定的通知》(中车改办〔2015〕84号)和财政部驻辽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三级及以下中央垂管单位车改方案审核审批工作的操作流程的通知》要求,辽宁局开展了对所属沈阳市邮政管理局等13个三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相关三级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4月25日获财政部驻辽专员办审批同意。

  下一步,辽宁局将继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遵守公务用车纪律,强化公务用车预算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