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制设置失信彩铃

27.12.2017  10:34

  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加大其失信成本,近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发展改革委、中国移动葫芦岛分公司、中国联通信葫芦岛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葫芦岛分公司联合决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强制设置失信彩铃。

  强制设置失信彩铃的对象为已被本市两级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主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为:“你已被辽宁省葫芦岛市XX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叫语音或短信提示内容:“您拨打的机主已被辽宁省葫芦岛市XX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悉,移动通讯运营机构将按照法院出具的《执行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名下所有手机号码设置失信彩铃,即使失信被执行人更换号码,也会根据实名制将失信彩铃覆盖到新号码上,实现无缝跟踪覆盖。失信彩铃设置完成后,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自行取消或变更,只有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由法院向移动通讯运营机构出具书面通知后才能取消。


(责任编辑:张爽) 作者:徐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