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科学有效管理防汛抗旱物资

04.03.2016  12:07



      防汛抗旱物资是做好每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基础。葫芦岛市在遭遇连续两年大旱的基础上,为了科学有序应对2016年防汛抗旱工作,从物资储备入手,购置了防汛抗旱物资近300万元,全部整装入库。

      为了切实管理好这些物资,确保能调得出、用得上、有成效,年初,市防办根据《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辽宁省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葫芦岛市实际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物资购置入库、验收、日常维修养护、物资调出和归还、报废程序等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基本上形成用制度管人、管物的长效机制,为市防办科学有效管理防汛抗旱物资夯实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