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25.04.2016  19:40

为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食安办有关要求,葫芦岛市政府食安办于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组织开展四大专项治理活动,以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清源”行动,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从整治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法使用高毒农药入手,以治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和违规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为重点,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深入排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非法收购屠宰病死畜禽和制售假劣农资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的违法广告、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深化“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针对在城乡结合部,尤其是乡镇一级的农村市场假冒伪劣窝点,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红盾护农”农资打假行动。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业态,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重点治理行动。

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及时移交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形成打击合力。不断打压违法经营者和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和梳理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持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