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确定11个巡回点法院
27.09.2015 04:0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功能,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创设巡回点制度,确定了大连、锦州、长春、吉林、通化、松原、延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等11家中级人民法院为巡回点法院。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27.09.2015 04:00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功能,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创设巡回点制度,确定了大连、锦州、长春、吉林、通化、松原、延边、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市等11家中级人民法院为巡回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