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办工作、为母治病……男子各种理由骗钱获刑

08.05.2018  11:05

  男子以办理工作、就学、购买手机、取回扣押违章车辆及证件等理由,骗取钱款,还用他人支付宝贷款。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男子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万五千元。

   假称帮找工作 实为骗取钱款

  2016年9月份,吕某和宋某在沈阳一家台球厅相识。

  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吕某以通过某刑警大队警察为宋某办理去刑警队当司机的工作为由,先后收取宋某好处费17500元。

  2016年11月,吕某称其与警察发生矛盾,不能继续为宋某办理工作,提出帮助宋某偿还信用卡欠款,取得宋某信用卡后,以作分期为由将宋某卡内的1700元提现。在此之后,宋某向吕某提出需要用钱,吕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宋某偿还1200元。此外,宋某还通过个人方式从吕某的奶奶处要回8000元。

  吕某变更联系方式后,宋某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于2017年8月向警方报案。

   多人上当钱财被骗

  2016年11月,在一家西医内科诊所,吕某得知李某的手机坏了,提出可以通过信用卡贷款的方式买到便宜的苹果7手机,并以购买手机为由收取李某4200元。在此之后,吕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李某,李某提出还钱的要求后,吕某表示其没有钱。

  2017年2月,在一家麻将社内,吕某自称有亲属在教育局上班,能够帮助代某的外甥办理到某小学读书,以需要打点为由先后两次收取佟某两张面值3000元的购物卡。直到新学期开学时,佟某发觉自己被骗。

  2017年9月,吕某与陶某在何某经营的彩票站买彩票而认识,吕某自称家中经营砂场和水库。之后,陶某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扣留了车辆和驾驶证,吕某自称其岳父能够通过关系将陶某的车辆和驾驶证取回,以交罚款、好处费、取车等理由多次收取陶某20300元。在此期间,吕某以朋友借款、自己的卡到限额为由向陶某借款5500元;又以自家砂场的十一台翻斗车被交警扣留,手头的钱不够为由,再次向陶某借款8000元;还以母亲颅脑中有血块需要治疗并支付医药费为由向陶某借款4200元。

  2017年10月,吕某以其母亲颅脑中有血块需要治疗并支付医药费为由两次向何某借款,何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分三次支付给吕某10000元。

   用他人支付宝贷款给自己

  2017年10月17日16时许,在何某经营的彩票站内,吕某向何某借手机,发现何某的支付宝软件具有借贷功能,于是通过手机验证的方式获取了何某手机的验证码,通过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重新设置了何某支付宝的密码,并使用支付宝贷款功能贷款了1200元,并将该笔款项转账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内。

  当日21时许,何某搭载吕某途中,吕某以听歌为由再次从何某处借来手机,从何某绑定的储蓄卡中转出10000元到何某的支付宝账户内,又将钱从何某的支付宝账户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内。之后,吕某将支付宝交易记录删除。

   男子数罪并罚被判五年二个月

  2017年12月,检察机关将此案公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吕某或使用虚假的姓名,或谎称其有能力帮助被害人办理工作、就学、购买手机、取回扣押违章车辆及证件,或编造虚假的借款理由,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吕某在重新设置何某的支付宝密码后,进行财产转移,属于利用网络支付工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此前,吕某曾因犯诈骗罪曾被法院判处刑罚,其还以本人被绑架为由骗取父亲及奶奶共计六十余万元。

  吕某称,所得钱款均被其花销,其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也没有能力偿还举债,其多次虚构事实骗取或秘密窃取多名被害人的财物,涉案金额巨大,编造事由随意性较高,从借款到案发均没有偿还能力,应当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一审认定吕某犯诈骗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六万五千元。责令继续追缴吕某违法所得,返还宋某等人相应损失。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汤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