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我省水运工程从业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

31.03.2017  11:45

根据《辽宁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辽交基建发〔2015〕171号)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省水运工程从业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并于2017年3月17日至3月26日间对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2016年度全省水运工程从业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说明

    2.2016年度辽宁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辽宁省交通厅

                                             2017年3月28日

附件1

关于2016年度全省水运工程从业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说明

根据《辽宁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辽交基建发〔2015〕171号)的有关规定,省级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依据各评价单位上报的评价信息,通过固定公式计算得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本次评价涵盖水运工程建设项目25个,涉及设计企业6家,信用等级均为AA级。上一年度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延续1家,为AA级。

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本次评价涵盖水运工程建设项目34个,涉及施工企业13家,其中AA级10家,A级3家。上一年度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延续3家,其中AA级1家,A级2家。


附件2-2016年度辽宁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