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交通局:沈阳市公共汽车优惠乘车政策

14.04.2016  12:19
一、免费乘车人群

 1.盲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盲人持市残联制发的盲人乘车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2.现役士兵。根据《沈阳市拥军优属规定》,义务兵持《士兵证》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

 3.残疾军人。根据《沈阳市拥军优属规定》,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汽车。

 4.残疾警察。根据《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与残疾军人同样待遇的通知》,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市内公共汽车,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即“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5.离休干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优待工作的通知》,沈阳市离休干部(含中央、省驻沈离休干部)和外地来沈旅游、参观学习的离休干部持本人《离休干部荣誉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6.1米3以下儿童。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公共交通、游览参观点、文化娱乐等场所儿童购票线的通知》,1.3米以下儿童免票乘坐公交车。

 7.70岁以上老年人。根据《关于优待优惠老年人乘车的实施方案》,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夕阳红卡,刷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辆。外埠老年人在本市乘车,与本市老年人享受同样待遇。

 8.孤儿。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持有《儿童福利证》的孤儿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

 9.残疾人。《沈阳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残疾人办理爱心卡,刷卡免费乘坐市内实施IC卡收费的公交车,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二、优惠乘车人群

 1.60-69岁老年人。根据《关于优待优惠老年人乘车的实施方案》,60至69周岁老年人办理关爱卡。刷卡半价优惠乘车,普通车辆0.5元/人次,空调车辆1元/人次。外埠老年人在本市乘车,与本市老年人享受同样待遇。

 2.小学生。按照《关于实行公交IC卡收费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经省物价局审批,  小学生通用月票每月10元,不限次。

 3.特困生(低保户)。按照《关于实行公交IC卡收费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经省物价局审批,低保户家庭学生优惠通用月票每月8元,不限次。

 4.学生。按照《关于实行公交IC卡收费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经省物价局审批,  学生(初中至大学本科)IC卡每人次0.4元(空调线路0.8元)。

 5.通用月票。按照《关于实行公交IC卡收费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并经省物价局审批,  通用月票IC卡每月70元,限乘135次,普通车辆及空调车辆都按每刷卡1次记录1次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