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

03.08.2017  16:28

  8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在和平区南湖街道文安路社区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座谈会,总结交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验,并就制定《沈阳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利国参加座谈会并讲话,副主任王翔坤主持座谈会。

  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加强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联系,使人民群众的意志在立法中得到更加充分的体现。座谈会上,全市首批8家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和文安路社区居民代表先后发言,交流基层立法联系点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情况,提出对《沈阳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

  潘利国说,感谢大家带着对沈阳深厚的感情,以对城市发展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准备、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认真修改好《沈阳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为沈阳城市交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潘利国指出,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新要求,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的形式和途径,也是在立法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强党的群众观点的实际行动,对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重点在基层,核心是联系,目的是反映基层的意见和声音,联系点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实际、面向群众的优势,密切与基层群众和组织的联系,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为地方立法提供具有广泛性、全面性、代表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法律法规的实施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潘利国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健全制度、加强服务,促进立法联系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在推动地方立法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郭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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