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以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落实林业发展

22.12.2015  11:20

近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特别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可见,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党和国家的意志,必将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与自然生态环境更趋协调的新局面。

绿色发展的核心是林业,是实现林业产业建设与城市生态建设协调发展。林业的产业建设长期停留在造林、栽培、抚育林木生产等传统的单一模式下,对社会的生态效益的增长效果不够显著。如今,林业应该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尤其侧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生态环境建设可以是森林公园、天然氧吧等生态工程,生态环境保护特指固体(有毒)废弃物毁林、退耕还林的治理成效。鞍山市林业部门将这些领域作为促进鞍山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一方面调动自身工作积极性,真抓实干,坚决完成这些难题;另一方面,注重调动群众参与和提高感知的能力。群众的关心、参与以及从中得到的认知、意识和行为水平的提高,将是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最基础和关键的方面。这不仅意味着肯定了鞍山的工作成绩,也实现了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愿景。